收信領導: | 縣長 | 來信時間: | 1631696318 |
類 型: | 我要投訴 | 姓 名: | 郭小燕 |
內 容: | 本人郭小燕,是吉安市萬安縣光明村下官人,萬安縣公安局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我的戶口身份證號:3608281992******23注銷了。我郭小燕在一歲時,就成了孤兒,是外公和外婆把我收養撫養長大,我外公是郭達梅(外公已不在了),外婆是肖犁香,是吉安市萬安縣芙蓉鎮光明村下官仔的人。 本人郭小燕所有的任何信息都是按1992的戶口來的,而且也是事實。 2021年6月15日到萬安縣戶口籍辦理手續說要領導簽字,我就一直等,到2021年8月19日我再回到萬安縣戶口籍說辦不了,我再三跟市里面的局長反正這才松口說要核實并寫證明,本人也寫了說要領導簽字,等到現在沒有任何反應,還望領導幫忙解決 由吉安市萬安縣下官村民:郭小燕 2021年8 月23日 向縣長您發出求助 | ||
答復情況: |
轉辦單位:萬安縣委信訪局
答復時間:1631780199
受理狀態:已回復
答復意見:
您好!現就您反映的問題答復如下: 您系重復戶口,一戶口(身份證號碼:3624281988******45),另一戶口(3608281992******23)。2016年12月5日,芙蓉派出所戶籍民警工作中發現郭小燕系重復戶口,經縣局審批后注銷其戶口(身份證號碼3608281992******23)。 2021年6月15日,郭小燕申請補錄戶口(身份證號碼:3608281992******23)并提交材料至派出所。6月24日縣局審批同意并提交市局治安支隊審批。市局治安支隊審批未通過,要求派出所重新調查其真實出生日期。我局成立調查組,對其出生日期開展調查并于8月27日將調查情況向市局治安支隊匯報。近日,市局治安支隊將審批其補錄戶口申請。 萬安縣公安局 |